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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信息
姓名 刘** 提交时间 2019-05-20 14:50:11.0
信件标题 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相关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请问以下认识是否正确 1.初次取得核准代码的有效期是5年,第一次延期有效期是3年,是否可以第二次或更多次延期 2.如果产品的设计没有变更(或者不影响射频的变更),做延期时核准代码不变。如果产品的设计影响到射频的参数,那么就要重新做检测,取得新的核准代码。 3.以上的规定是否有明文规定,我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许可服务指南及附件》上没有找到准确的规定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19-05-22 10:40:49.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您的问题可直接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68009200/68009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98号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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