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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信息
姓名 罗** 提交时间 2019-12-29 20:48:16.0
信件标题 甘肃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否已经获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关于业余无线电台通信范围涉及两省的审批授权
信件内容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我是甘肃省的一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我想咨询一下甘肃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否已经获得了关于业余无线电台通信范围涉及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的审批授权。根据工信部第22号文件及第43号文件,业余无线电台通信范围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的非特殊业余无线电台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所以我想咨询甘肃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否已经获得了该授权,谢谢!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0-01-03 11:17:36.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已委托设台地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审批除特殊业余无线电台以外的、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的设置,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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