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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信息
姓名 周** 提交时间 2021-10-13 22:15:24.0
信件标题 四川移动公司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粗暴停机
信件内容 【要投诉的企业】四川移动成都公司 【投诉人被违法违规停机的手机号】15828****22 【事由】2021年10月1日12时26分,成都移动通过短信告知我因“异常使用”,“根据国家断卡行动相关要求”对本人号卡进行“先停机,再核验身份”的要求。该做法明显违反了《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第四条的要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八、九、十一条;《合同法》第六十、六十一条。 【影响】对生活、工作、出行、个人信誉造成了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在无法知晓为什么被判定为“异常使用”的情况下,无法调整使用状态,有第二次、第三次被停机的风险。 【诉求1】请四川移动停止违反《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的流程要求,并向四川移动所有被侵犯的用户进行一对一的通话道歉,并赔偿用户因此损失的月租费。 【诉求2】请支持用户行使对企业的监督权,让四川移动向本人告知改正后的流程和具体的保障措施,以杜绝四川移动再次发生违反国家要求,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诉求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八、九、十一条,说明本人号卡“异常使用”的具体情况,具体说明根据国家断卡行动的那一项要求执行的停机。 【诉求4】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十一、一百零七条提出赔偿,对因停机造成了无法联系网约车,导致在本人9月30日成都东站滞留1小时赔偿20元。 【诉求5】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四川移动以“我们将不断努力,竭诚为您服务,期待您的10分满意”作为短信广告,个人认为四川移动在打虚假广告,因为我自10月1日投诉10086至今未能消除法律、国家断卡行动的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叫“不断努力”?本人的异常情况的知情权不能被满足时,哪能叫竭诚服务?哪里体现了期待的10分满意? 【呼吁】不以善小而不为,现在是依法治国的时代,不能让中国四川移动拖后腿,不能让中国移动以破坏客户合法权益去执行断卡行动的事情再次发生。 【声明】本人已经在四川通信管理局进行了投诉,但未见处理,特此把希望寄托在“部长信箱”上,希望能收到实实在在的回复。 【特别说明】10月8日在“部长信箱”的申诉无法用“留言查询码:4768932105”来查询。这是第二次提出的投诉。 此致,敬礼!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1-10-15 16:52:45.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来信收悉,请您提供证件信息和具体涉事电话号码,便于我们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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