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电话

  • 电信用户申诉受理:

    12381转1

  • ICP/IP网站备案咨询:

    010-66411166

  • 无线电干扰查处:

    010-68009200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010-8205016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部长信箱 > 留言回复 > 回复详情
问题信息
姓名 李** 提交时间 2021-11-03 15:10:43.0
信件标题 各运营商对于开通ESIM功能限定条件苛刻
信件内容 尊敬的部长您好, 非常感谢百忙之中抽空处理老百姓的问题。 购买一款智能手表, 可以通过电话卡开通ESIM功能(不对手机插卡),进行同一号码对智能手表绑定,实现独立通话等功能。 资费为10元/月/次。 我有中国移动和电信两个电话卡,但由于套餐是公司组织办理的特价套餐,所以被告知不能开通ESIM卡,如果需要开通,必须满足开副卡的条件(即移动在69元套餐以上,电信也同样要提升套餐)。 正常理解如果能够达到开通副卡条件,为什么还要收10元/月/次的费用;如果收这个10元/月/次费用, 就不应该再对开ESIM功能与开副卡的条件进行限制。 总上所述, 对于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各运营 商不应该对开通副卡功能进行限制,目前无论手机还是其他智能设备,都对流量的需求非常大,用户开副卡(同号或不同号),主要目的是为了其他设备使用,必然会对自身使用套餐用量进行评估,进而随着使用程度加深进行套餐提升。 如果为了担心用户的使用套餐质量而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强制性限制, 无论对老百姓消费成本,还是消费习惯都是重大影响,进而对智能化的产品推动较被动。 建议取消各运营商开通副卡的条件限制。 企盼可以解决。 非常感谢! 李雯雯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1-11-05 14:30:24.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目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的eSIM“一号双终端”“独立写号”等服务仍处于试验阶段,待条件成熟后将进一步扩大eSIM技术应用范围。故运营商相关套餐设置仍处于市场探索阶段。 我部将把您的建议转达各基础电信企业,督促基础电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中国政府网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网站标识码:bm07000001  京ICP备040000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