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电话

  • 电信用户申诉受理:

    12381转1

  • ICP/IP网站备案咨询:

    010-66411166

  • 无线电干扰查处:

    010-68009200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010-8205016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部长信箱 > 留言回复 > 回复详情
问题信息
姓名 周** 提交时间 2023-10-29 23:54:17.0
信件标题 关于业余电台异地发射呼号使用问题的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提供的业余无线电操作证考试题库等所述,在异地发射需要在呼号前加B+分区号+。但是CRAC提供的题库内只给了跨分区异地发射的案例,比如BH1ZZZ前往9区需要使用B9BH1ZZZ,没有说明在同一个呼号分区内是否需要加该前缀,比如归属地是黑龙江的2区电台BA2AA,前往吉林省是否需要使用B2BA2AA。 如果需要的话,是否有一些繁冗,呼号长度增加了但是没有增加有效信息。以及如果需要加前缀的话,地方发的执照上载明的电台是非固定电台,使用区域设台地为全国,是否仍旧需要加该前缀。 如果我将黑龙江省的呼号BA2AA迁出,保留原呼号前往吉林省设台,在黑龙江省使用该呼号是否仍旧需要B2BA2AA。 以及如果我使用工信部颁发的A4大执照,设台地选择的是全国(无固定台址业余电台),非本地业余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的执照,这个呼号前缀的使用规则是怎么样的,是不是不用加这个前缀或者是跨分区才需要加这个前缀。 期待您的回答!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3-11-17 15:15:21.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信部令 第2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置的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可以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但应当遵守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办法》附录3,我国业余无线电台分区号为第1~9区和第0区共计10个分区,每个分区包含1~4个省级行政区域。在符合《办法》第二十五条对异地发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实际进行异地发射操作时,如为跨分区的异地发射,应在呼号前加上前缀“字母B、操作地业余无线电台分区号、符号/”(以下简称“前缀”);如为同一分区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异地发射,原则上应在呼号前加上前缀,但为提高操作便利性和通联效率,也可不加前缀直接使用本人呼号进行通联。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支持。

中国政府网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网站标识码:bm07000001  京ICP备040000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