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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信息
姓名 董** 提交时间 2021-09-26 11:08:09.0
信件标题 关于直辖市内水泥产能置换项目具体政策的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工信部领导: 现就有关直辖市内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政策咨询: 在直辖市范围内,符合工信部原〔2021〕80号文件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确因市级或区县相关规划调整,导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生产装置迁建的,企业搬迁又未享受退出产能的资金奖补(因员工安置、土地回收的补偿和奖励除外)和政策支持的项目,进行不扩产能的迁建,是否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后续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公示、公告项目迁建情况,企业主动接受监督。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1-10-18 16:23:37.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依据《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规定精神,确因当地发展规划调整,导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生产装置迁建的 (水泥项目严格限制在同一地市州范围内),企业搬迁又未享受退出产能的资金奖补(因员工安置、土地回收的补偿和奖励除外)和政策支持的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应公示、公告项目迁建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其中水泥项目严格限制在同一地市州范围内,包含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直辖市。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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