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许**
提交时间:
2021-12-09 19:45:51.0
信件标题:
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咨询
信件正文:
您好:按照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按照上述划分标准,从业人员260人,营业收入50000万元(超4亿元)划为小型企业还是中型企业?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1-12-17 10:29:20.0
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按照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260人,营业收入50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属小型企业。 我部已上线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您可使用该小程序自行测试查询企业规模类型(小程序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