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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信息
姓名 罗** 提交时间 2022-04-24 17:47:57.0
信件标题 政策解读的咨询
信件内容 看到这一政策解读: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借鉴欧美日等设置中小企业独立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请问:一大型集团公司和旗下A全资子公司共同100%控股B子公司(集团公司控股98%,A全资控股2%),而后B子公司直接控股55%C子公司,C公司符不符合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这一条情形。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2-04-27 12:32:34.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您提问的内容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条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的文本,此后还将根据各方意见研究修改。目前修订尚未出台,执行的仍为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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