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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信息
姓名 彭** 提交时间 2024-12-30 16:16:35.0
信件标题 请鉴定中小企业如此表述是否违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
信件内容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交通运输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为: 1)从业人员300人(含)至1000人(不含),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至30000万元(不含)的为中型企业 2)从业人员20人(含)至300人(不含),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为小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答复时间 2025-01-07 15:30:02.0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我部已上线“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您可通过我部网站(小程序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或在微信查询,使用小程序测试企业规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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